根据《长治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环节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共计224名,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分组安排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
面试地点:长治市职业高级中学(长治市潞州区捉马西大街规划观音堂南路10号)南门入场。
报到时间:早7:00按组报到。早6:50开始入场,7:15停止入场。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匹配情况,时间为5分钟,采取百分制,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后达合格线的,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2名以上报名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认真阅读附件,仔细核实自己所报岗位的报到时间和面试分组,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一经发现以违纪处理。
4、考生在考场只报本人的顺序号,不得泄漏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相关人个信息,不得穿戴能反映个人身份的服装、配饰,否则以违纪处理。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管理,出现故意干扰考场组织工作的情形按违纪处理。
6、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55-2192522(长治市人社局)
0355-2210285(长治市公安局)
(以上电话请于招聘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长治市公安局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