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长治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长治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共100人(体检分组详见附件1)。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2日,报到时间早6:30。
地点:长治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大厅(长治市潞州区工农巷49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标准确定,共45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正式收款票据。体检人员可使用扫码和现金方式支付体检费用。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2)。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背面写清本人姓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5.体检前8-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7.体检当天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穿脱,不要穿连体裤,衣服包括贴身衣服不能有金属饰物。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即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具体事宜由公安机关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联络方式畅通,积极配合考察工作,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递补
根据《长治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咨询电话:
0355-2192522(长治市人社局)
0355-2210285(长治市公安局)
附件:
1.2024年度长治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分组表.xlsx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x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 治 市 公 安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