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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4. 李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晚宴请生意合作伙伴时饮酒过量,在争抢买单过程之中,以为是酒水单而以甲公司之名,误签一份购买100瓶82年辣飞红酒合同。关于该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需要公司行使拒绝权或追认权

B

该合同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

C

该合同因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

D

甲公司权利行使期间为3年

正确答案 :C

解析

【金标尺答案】C。考查法律-民法。C项:《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本题中,李某饮酒过量,因自己的原因陷入错误认识,误将买卖红酒的合同当作酒水单而签署系对行为的性质认识错误,属于重大误解。故C对。A项:本题的行为不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故不要求公司行使拒绝权或追认权。故A错。B项:该合同签订事由不属于合同无效的事由。故B错。D项: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故甲公司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90日。故D错。综上,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