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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87.警察甲在执勤中遇他人斗殴,为了避免打斗波及自身,甲并未制止,而是躲避起来。因无人制止,斗殴致使一人重伤,则甲(  )。

A

为防止自身法益受损害而躲避,可以评价为紧急避险

B

可能构成渎职犯罪

C

如果认为甲无制止斗殴的能力,则事件的发生属于不可抗力

D

对一人重伤的结果具有直接故意

正确答案 :B

解析

87.本题考查法律常识。【选B】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警察执勤属于履行自己职务上的特定义务,不适用紧急避险。B项正确,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甲作为警察在执勤中遇到他人斗殴而没有阻止,斗殴因无人制止,致使一人重伤,属于甲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可能构成渎职犯罪。C项错误,不可抗力特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甲预见到斗殴的后果,可以制止但没有制止,不属于不可抗力。D项错误,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会造成损害后果并且希望、追求该结果发生。甲主观心理为防止波及自己,而不是伤害他人,因此不是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