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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A的叔叔写信告诉A将送给他一台电脑,A没有作任何表示,A的叔叔随后也没有送电脑给A。A和B结婚后,A的叔叔专门购买了电脑,并托人带过来给A,也未作任何说明。依照法律的规定,这台电脑应当归()。

A

属于A的婚前个人财产

B

属于婚前取得,但归A、 B共同所有

C

属于A、 B的夫妻共同财产

D

由法院判定其归属

正确答案 :C

解析

【事考帮答案】C。《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题中A和其叔叔在结婚前并没有达成赠与合同的合意,A结婚后其叔叔赠与电脑,但并未做任何只是归A一人所有的赠与意思表示,故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此电脑应为其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