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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96.下列选项中,哪些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

A

甲公司为了文艺工作的需要,在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情况下招收了一名年仅十四周岁的未成年职工

B

乙公司安排一名怀孕六个月的女职工在下班时间后进行加班

C

丙公司在对一名十七周岁的未成年职工进行了严格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后,安排其进行矿山井下工作

D

丁公司安排一名正处于经期的女职工从事高处作业

正确答案 :C D

解析

【金标尺答案】CD。本题考查劳动法。
《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规定未成年职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即使经过职业教育、培训后也不可以,C项错误。第六十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丁公司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作业,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D。
A项:《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甲公司因文艺工作的需要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职工,保障了其受教育的权利,符合法律规定。
B项:《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本选项中,女职工怀孕六个月,乙公司可以安排延长其工作时间。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