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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6. 甲经商多年,后因为身体患有疾病于是早早立下遗嘱,决定将自己的所有家业全都留给自己的大儿子进行打理。三年后,大儿子因为车祸去世,留有妻子乙和孩子丙相依为命。甲老年丧子,深受打击,后病情加重,不治身亡。下列无权接受甲的遗产的是( )。

A

B

C

甲老年痴呆的配偶丁

D

甲未成年的小女儿戊

正确答案 :A

解析

【金标尺答案】A。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本题中,甲的大儿子于遗嘱发生效力前死亡。甲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据此,丙(代位继承)、丁、戊有权继承甲的遗产,而乙无权。故本题选A。
【金标尺提示】本题为选非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