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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2. 甲在上班途中捡到一个笔记本电脑,于是带到公司进行使用,后来公司同事乙当天需要紧急出差办公,急需电脑,于是以市场价格购买了甲手里的电脑,当天完成交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B

失主不得找甲进行索赔

C

失主若找乙索要电脑,无须支付相应的对价

D

乙可以基于善意取得获得电脑所有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事考帮答案】C。考查法律-民法。
A项:甲乙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现,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故该合同有效。故A错。
BCD项:《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失主可以选择找甲进行索赔或者选择向乙索要原物,即乙无法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故BD错。若失主选择向乙索要原物,无须向乙支付费用,因为乙并非是通过拍卖或者在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处购得。故C对。
综上,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