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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8.甲因工作琐事对同事乙心生怨恨,想报复乙。某日,甲看到乙的水杯放在办公桌上,便趁乙外出时在其杯中放入少量毒药(不足以致死)。乙回到办公室喝了带有毒药的水后死亡。经鉴定,乙的死因系对毒药中的某成分严重过敏。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

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D

乙死亡系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 :C

解析

【事考帮答案】C。考查法律-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甲“想报复乙”“放入少量毒药(不足以致死)”,表明甲并未有杀人的故意,而是伤害的故意。故排除意外事件、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