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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 华某再婚后一直大额资助由前夫抚养的儿子华小强,华某的丈夫祝某表示反对,因担心幼女祝娟的健康成长一直隐忍。但严格控制家庭财产支出。1年后,祝某不幸患病离世。遗产婚前房屋一套和婚后家庭收入现金200万。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华某无权继承任何财产

B

祝娟可以继承全部房产

C

祝娟可以继承现金100万

D

华某可就继承遗产现金所得赠与华小强50万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民法。
ABC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祝某未立遗嘱,因此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华某和祝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收入属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的200万元属于二人共同共有,其中一半100万元属于祝某个人财产。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华某和幼女祝娟,对于祝某的遗产房屋一套和100万现金每人各一半。因此,祝娟能继承一半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故ABC错。
D项: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华某自己有100万元,并从祝某处继承一半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华某对于自己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可自由处分。因此,华某可以将继承的现金再赠与50万元给华小强。故D对。
综上,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