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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33.魏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魏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魏某的辩护人?( )

A

魏某的爷爷,美籍华人

B

魏某的儿子,16岁

C

魏某的朋友甲,曾为魏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D

魏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33.D 【解析】法律常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四、六、七项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A项:魏某的爷爷不是其近亲属,故A错。 B项:魏某的儿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故B错。 C项:朋友甲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故C错。 D项: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不是上述第四款人员,故D对。 综上,故本题答案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