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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53.2018年6月1日张某入职从事行政工作,至2019年10月25日仲裁,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两倍工资

B

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两倍工资

C

自2019年6月1日起,视为张某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

自申请仲裁劳动合同之日起,张某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正确答案 :A B D

解析

【金标尺答案】ABD。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自2018年6月1日入职,至2019年10月25日仲裁双方仍未签订劳动合同,故推定从“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2019年5月31日)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
AB项: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应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每月2倍工资(共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因此AB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D。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