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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57.某甲骑摩托车违章撞伤某乙,造成某乙腿部表皮破裂。某甲送乙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乙注射破伤风针,乙因药物过敏而死,甲的行为对乙的死亡而言属于(  )。

A

意外事件

B

交通肇事罪

C

过失的重伤罪

D

过失杀人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A项正确,刑法上的意外事件,是指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甲虽然对乙造成了伤害,但造成乙死亡的原因是因注射破伤风过敏而死,该原因甲无法预见,因此该事件属于意外事件。
B项错误,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甲虽违章,但并未造成重大事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C项错误,题干未体现出乙重伤,不构成过失的重伤罪。
D项错误,乙的死因是药物过敏致死,是由护士造成的,不是甲的过失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过失杀人罪。
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