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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市乙县土地管理局以徐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徐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复议机关是甲市土地管理局或乙县人民政府

B

徐某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C

若徐某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D

若复议机关维持乙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徐某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的决定的,乙县土地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A B D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徐某对甲市乙县土地管理局不服,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甲市土地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A项正确。第十条第五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因此,徐某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B项正确。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题属于第一种情形,因此,乙县土地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D。
C项: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因此,徐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