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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并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这笔借款。甲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而该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

A

房屋的抵押权已经设立

B

乙有权要求甲补办抵押登记

C

乙有权就房屋的价值优先受偿

D

乙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偿还借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民法。A项:《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本题中甲只是交了房本,没有办理抵押权登记,故房屋抵押权没有设立,乙不享有抵押权,故A错。B项: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五项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故B错。C项:既然抵押权没有设立,乙也就无权就房屋的价值优先受偿,故C错。D项:虽然乙不能要求甲补办抵押登记,但是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旧存在,甲到期不还,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偿还借款,故D对。综上,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