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单选题 25. 2010年1月,25岁的甲与19岁的乙举办了一场公开的结婚典礼,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013年,甲继承了其父的遗产,房产8间和存款100万元。后二人于2015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甲将100万元作为本钱开办了一家公司,由二人共同经营,经营期间共获利200万元。在此期间乙还因出车祸获赔20万元。后甲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房产8间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

存款100万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C

经营获利的200万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D

因车祸获赔的20万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金标尺答案】C。考查法律-民法。
ABD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据此,房产8件和存款100万均是甲在结婚登记前继承的,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因车祸获赔的20万属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乙的个人财产。故ABD对。
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C错。
综上,故本题选C。
【金标尺提示】本题为选非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