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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6. 张某向主营电器租赁业务的A公司租了一台电脑,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的这台电脑丢失,被李某拾得。李某开机时发现电脑出了故障,便送去维修并支付了维修费用。关于此电脑的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此电脑属于A公司所有,A公司能够追回此电脑

B

甲、丙未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C

乙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D

李某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B C

解析

【事考帮答案】BC。考查法律-民法。
ABC项:《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据此,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市价购买了电脑并完成交付,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故A错、BC对。
D项: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故D错。
综上,故本题选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