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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5.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以下不宜纳入失信名单进行信用惩戒的是:

A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B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C

以虚假诉讼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D

已被查封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正确答案 :D

解析

【金标尺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第二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由此可见,ABC项正确。 第3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由此可见,D项已被查封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不宜纳入失信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因此,选择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