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单选题 王老头现年76岁,2020年3月份其订立遗嘱表明将所有财产均留给小女儿并在子女陪同下进行了公证。后在7月份又自书一份遗嘱表示财产所有子女平分,临终时,由于大儿子对其不管不问,老王当着两位护士和子女的面表示修改遗嘱,将所有的财产只留给老伴和女儿。那么老王去世后,有权继承遗产的是( )。

A

女儿

B

老伴和女儿

C

女儿和儿子

D

按法定继承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遗嘱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老王最后在临终时立的遗嘱属于在危急情况立的口头遗嘱,并且满足见证人条件,是一个有效的遗嘱。因此,老王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应当以最后的遗嘱为主。所以,按照老王最后的遗嘱,老伴和女儿有权继承遗产。故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