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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38.郑某与朋友聚会喝了不少啤酒后仍坚持驾车离去,途中撞上电线杆,造成车辆损坏。对郑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

A

危险驾驶罪

B

交通肇事罪

C

重大责任事故罪

D

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郑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符合第二项情形,郑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故本题答案为A。
B、C项: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都要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郑某只是造成自身车辆损坏,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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