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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B
在特殊情况下,对已经结束的侵害也可以正当防卫
C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D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1)起因: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2)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主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4)对象:针对侵害人防卫;(5)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A项,正当防卫的起因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因此A项正确; B项,正当防卫是指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已经结束的不能称为正当防卫,因此B项错误; C项,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因此两者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C项正确; D项,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D项正确。 故本题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