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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县环保局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公司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决定,甲公司仍不服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本案的被告是县环保局

B

本案的被告是县人民法院

C

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

县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均对本案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事考帮答案】C。考查法律-行政法。AB项:《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经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本题中县人民政府作出了维持决定,故被告应为县环保局和县人民政府。故AB错。
CD项:《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 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据此,本题中被告为县环保局和县人民政府,所以应当以县环保局来确定管辖法院的级别,即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故C对、D错。综上,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