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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38.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甲与债权人乙签订了一份动产质押合同,约定甲如果到期不履行债务,则乙可就该质押动产优先受偿。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方可约定质押的动产?( )

A

甲的一辆货车

B

甲的一套房屋

C

甲的一台电脑

D

第三人丙的一台冰箱

正确答案 :A C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因此,债务人以及第三人的动产都可出质。故本题答案为ACD。
B项:质押适用于动产以及权利,不动产不可以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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