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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67.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效力待定的是( )。

A

王某基于重大误解而与李某订立的买卖合同

B

小李(12岁)在网络商城购买了一台价值9000元的电脑

C

小刘(14岁)因钢琴演奏水平超群,接受某钢琴制造企业赠与的5000元现金奖励

D

赵某以欺诈手段与马某订立的买卖钢材的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金标尺解析:考查法律-民法。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主要包括4种类型: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②无权代理行为;③无权处分行为;④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即债务人转让债务时,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的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12岁的小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网络商城购买了一台价值900元的电脑的行为与其年龄不相适应,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