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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应聘A公司时,谎称硕士、曾任B公司创意总监三年,A公司与甲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税后月薪三万元。A公司按月支付薪金,四个月后,甲自动离职。后A公司发现甲为高中学历,无B公司工作经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构成招摇撞骗罪

B

《劳动合同书》为无效合同

C

甲应当返还A公司二十万薪金

D

A公司未尽谨慎义务,无权要求甲返还薪金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本题中,甲对A公司实施了欺诈行为,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符合上述第(一)项情形,故劳动合同无效。故本题答案为B。 A项: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因此,甲不构成该罪。 C、D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本题中,虽然甲对A公司实施了欺诈行为,劳动合同无效,但甲同时也付出了劳动,所以A公司应支付甲劳动报酬,故甲无需返还A公司二十万薪金,故A公司无权要求甲返还薪金的理由也不是其未尽谨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