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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62. 李先生和王女士于2017年1月1日登记结婚。2017年2月1日,李先生以做生意为由向妻子王女士借款10万元,王女士要求李先生写下借条,李先生急于用钱,写下一张10万元的借条,2019年1月1日,两人因感情问题,协议离婚,但王女士要求李先生归还婚内借款10万元,因为该笔钱系王女士个人存款出借给李先生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本案为普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

B

婚内不存在借款,李先生无需归还借款

C

借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仅需归还5万元

D

李先生应当归还10万元

正确答案 :A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AD。考查法律-民法。AC项:题中出借的10万元是王女士的个人财产,不是婚内共同财产,所以本案适用普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规则。故A对,C错。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二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所以,婚内不管出借的财产是婚内共同财产还是一方所有的财产都可以构成借款关系。故B错。D项:因为是普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所以李先生应当返还向李女士借的所有财产,共10万元。故D对。综上,故本题选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