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多选题 李某意欲出国求学,遂与邻居赵某约定:如果李某出国手续办妥,则将现居房屋出租给赵某,月租金为1500元,租赁时间为五年。于是,李某和赵某签订了租房合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该租房合同成立

B

该租房合同已经生效

C

合同签订后,李某可以要求赵某支付租金

D

李某出国手续办妥前,赵某可要求搬进其房屋居住

正确答案 :B C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李某与赵某签订的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合同应当自条件成就时生效。B项当选。合同双方应从合同生效时开始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还未生效,故赵某不用支付租金,赵某也不可要求搬进其房屋居住。C、D项当选。故本题答案为BCD。
A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