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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35.甲是某中学的初一学生。某日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路过一幼儿园,甲便用弹弓打鸟,不小心打伤了正在园内玩耍的幼儿乙。乙的损害应由( )承担。

A

甲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B

幼儿园应承担赔偿责任

C

该中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D

甲的监护人和幼儿园应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金标尺答案】A。考查民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本题中,乙是受到幼儿园以外的第三人甲的侵害,而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由甲的监护人承担责任。题目中未体现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因此幼儿园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