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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6.某市工商局以大华贸易公司倒卖化肥为由,决定对该公司罚款7万元,同时对该公司王经理罚款800元。大华公司和王经理对该处罚决定都不服而向法院起诉。大华公司和王经理的诉讼地位是( )。

A

共同原告

B

大华公司为第三人

C

王经理为第三人

D

由大华公司与王经理协商

正确答案 :A

解析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行政诉讼法》。 起诉工商局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因此,大华公司与王经理为共同原告。故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