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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22. 两汉时期的青苗法在增加政府收入的同时,还兼有抑制民间高利贷、保护和赈济民户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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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

解析

【事考帮答案】×。考查文化历史常识-中国历史。青苗法,亦称“常平新法”,是中国宋朝王安石变法的措施之一,熙宁二年(1069年)九月由制置三司条例司颁布施行。主要是:改变旧有常平制度的“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的呆板做法。灵活地将常平仓、广惠仓的储粮折算为本钱,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贷给农民、城市手工业者,以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的现象,同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改善北宋“积贫”的现象。青苗法起源于唐朝中后叶,唐朝中央政权被各路藩镇分割,除了军队数量不足外,更悲惨的是没钱。青苗法就在那时出现,其主要目的就是为皇帝创收。而宋代的青苗法在增加政府收入的同时,还兼有抑制民间高利贷、保护和赈济民户的目的。故本题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