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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增效、减负、辅助、监督,是人工智能之于我国司法的基本定位,也是对其实践效果的现实预期。尽管这并不能完全满足基于人工智能的法律想象,但在探索之初无疑是较为稳妥的。虽然人工智能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错误,但人工智能的负面效应,却并非只有明显的“错误”才能造成。例如近期有研究发现,在域外刑事司法领域逐步兴起的人工智能评估系统可能误导法官、检察官以及警察产生偏见,这种偏见主要针对有色人种,是基于算法本身而形成的。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

A

技术的局限使法律人工智能目前仅处于辅助地位

B

“域外偏见”启示我国谨防人工智能异化

C

法律人工智能无法满足司法实践的现实需求

D

法律人工智能可能导致司法者“认知偏见”

正确答案 :D

解析

文段首先指出人工智能在我国司法中的基本定位,接着通过“但”提出观点,即人工智能的负面效应并非只有明显的“错误”才能造成,最后通过举例具体解释前文观点,强调法律人工智能会导致司法者产生偏见。故文段为“引入话题+提出观点+解释说明”的结构,重点强调法律人工智能会导致司法者产生偏见。对应选项,D项当选。A项,“技术的局限”“仅处于辅助地位”文段未提及,排除;B项,“人工智能异化”文段未提及,排除;C项,“无法满足”表述过于绝对,文段强调的是“并不能完全满足基于人工智能的法律想象”,排除。故本题答案为D项。
【文段出处】《谢澍:人工智能如何“无偏见”地助力刑事司法—由“证据指引”转向“证明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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