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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9. 锦江区的甲公司与武侯区的乙公司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台设备,交货地为成华区。合同签订后,双方实际在金牛区交货。乙公司将设备在武侯区投入使用后发现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乙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锦江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锦江区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B

武侯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设备在武侯区投入使用

C

成华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成华区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

D

武侯区法院有管辖权,因为武侯区法院是原告住所地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金标尺答案】A。考查法律-民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