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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既遂

D

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停止形态。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故本题答案为B。 A项:《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C项: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D项:《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