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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错
解析
【事考帮答案】×。考查法律-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二款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成立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要求非法拘禁行为与重伤、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行为人在实施非法拘禁行为之后或之时,被害人由于自残、自杀或者自身过失等原因造成重伤、死亡结果的,因为缺乏直接的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本题中,乙在未面临现实的、即刻的死亡威胁的情况下,在甲刚说完“一分都不能少”后,便突然选择跳崖,这一介入因素过于异常,应当认定乙的死亡与甲的非法拘禁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甲不属于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故本题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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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甲系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总觉得公司所提供的待遇太低。一天在翻阅客户资料时,发现一投保人王某是自己的远房亲戚,于是找到王某让其去找一些医疗发票并提出交通事故赔付,至于赔付的事情由他来解决,事后七三分成。王某果然搞来了医疗发票,而后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王某获得十万元赔付,自己拿了七万。对二人行为性质的分析,不正确的有( )。
1.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8.李某与金某有婚外情,李某欲与妻子王某离婚。金某唆使李某用毒牛奶杀害王某。李某接受了教唆。几天后,李某将一瓶毒牛奶递给王某。王某不知道牛奶有毒,又将牛奶递给身边的孩子小红喝。李某见状,就说了一句“他喝过了,不用喝了。”便走开了,没有实施其他阻止行为。小红喝了毒牛奶后死亡。对于小红的死,李某的心态属于( )。
3.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公告的发文权力具有限制性,地方各级行政部门按照职权发布周知事项,应该使用“通告”,而不能使用“公告”。从下列标题判断,使用公告文种不正确的是( )。
14. 李某与陈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2021年11月3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陈某于2020年11月2日向徐某借款5万元用于购车,约定一年还清,但未归还。2021年11月3日,陈某给徐某打了一张借条,载明向徐某借款5万元整。关于此笔债务的清偿,说法正确的是( )。
15. 某国有公司计算机系统维修员陈某(外聘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该公司董事长杨某(国家工作人员),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公司100万的财物占为己有。对陈某、杨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正确的是( )。
10.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变更后,应当在原标志位置的附近作出标志,原标志以明显方式废除。( )
10. 王某向李某讨债,将李某非法拘禁在家,声称只要李某还钱就释放。李某无力还债,选择跳楼自杀。李某的死和王某的讨债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
6. 马某驾车闯红灯,当场撞死行人金某。马某的女朋友赵某闻讯赶来,看到事故现场后报警说自己撞死人,并让马某离开。赵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
2. 若王某经医院鉴定后为重伤,则张某与易某的行为( )
16.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