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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36. 宋某因无力偿还巨额债款而萌生杀人劫财的念头。某日,宋某以做生意为由约杨某让其准备两万元去外地进货。当晚,宋某开车将杨某骗至偏僻地段,趁杨某熟睡时,取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欲将其杀死并劫走钱财,但宋某最终因害怕事后被发现而放弃,遂调转车头回家。则宋某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C

解析

【事考帮答案】C。考查法律-刑法。《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宋某在抢劫过程中因为害怕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