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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小李大学毕业后留在大城市工作,父亲老李为小李在其工作的城市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小李名下。小李承诺,以后老李可以搬过来一起住。老李担心日后产生变故,可否申请设立居住权保障自己的权益?( )

A

可以,老李应当与小李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

不可以,老李与小李存在赡养关系,老李有权直接入住

C

可以,若订立居住权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办法

D

可以,居住权成立后,老李对本房屋享有买卖、使用的用益物权

正确答案 :A C

解析

本题考查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故本题答案为AC。
B项: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D项:《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老李不享有买卖的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