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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63.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占有他人之动产,其债权之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债权已届清偿期未受清偿时,有权留置该动产的权利。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行使留置权的是:( )。

A

甲在餐厅用餐之后不付餐费就要离开,服务员乙强拉甲衣襟不让其离开

B

承租人丙要求房屋出租人丁返还押金,丁一直未退回,丙只得延长居住时间一个月

C

为了保证偿还借款,债务人戊将玉手镯交债权人己保管,后戊无法偿还债务,已将玉手镯变卖

D

辛将衣服交洗衣店清洗,因对洗衣效果不满意而拒绝支付洗衣费,店员坚持辛不付费则不能拿走衣服

正确答案 :D

解析

D  【解析】单定义。定义强调:①占有他人之动产, ②其债权之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③未受清偿时,有权留置该动产的权利。A 项,服务员乙不让甲离开属于限制人身自由,不属于占有他人的动产, 不符合定义, 排除;B 项, 房屋不属于动产, 且延长居住一个月不属于占有他人的动产, 不符合定义, 排除;C 项, 己将戊的玉手镯变卖不是有权留置该动产, 不符合定义, 排除; D 项,衣服为动产, 不付费就不能拿走体现了有权留置该动产, 符合定义, 当选。故本题答案为 D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