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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7.关于王某提议召开的青山蔬菜合作社临时成员大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应当在2017年3月22日前召开

B

出席的该社成员应当达到17人以上

C

未出席的该社成员对罢免事项不具有表决权

D

李某本人对罢免事项不具有表决权

E

罢免李某理事长职务的决议需在13票以上才能通过

正确答案 :A B E

解析

金标尺解析:考查农业农村-农村法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三)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监事王某3月2日提出,“3月22日前召开”符合规定时间。故A对。 第三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以及设立、加入联合社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中17人达到25人的三分之二;13人达到全体成员25人的一半以上,故BE对。 第六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社一票。李某仍为成员,有表决权。故CD错。 综上,故本题选A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