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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规划局对从事违法建设的A公司罚款5万元,限15日缴纳。A公司到期未缴纳,规划局按拖延一日加处罚款督促A公司履⾏义务,加处罚款累计达6万,A公司仍无动于衷,规划局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责令A公司缴纳罚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规划局不能向法院起诉

B

规划局对A公司按每日加处罚款不合法

C

规划局加处罚款的数量累计达到6万元合法

D

规划局对违法建设只能责令整改不能罚款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成为管理一方时,不享有原告资格。规划局作为管理的一方,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本题答案为A。 B项:《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规划局对A公司按每日加处罚款的行为合法。 C项:《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题目中加处罚款累计达6万,超过了罚款数额。 D项:《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规划局对违法建筑可以责令整改,也可以进行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