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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7. 周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周某入职后,参加了为期1个月的培训。在试用期的第4个月,周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周某应赔偿公司的培训费

B

周某无权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

C

周某未经公司同意,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D

公司可以要求周某承担违约金

正确答案 :B

解析

【事考帮答案】B。考查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A项:《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据此,获得职业技能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故离职后无需赔偿培训费。故A错。
B项:周某在试用期自愿离职,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故B对。
C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C错。
D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和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故D错。
综上,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