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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8. 甲携带凶器抢夺乙的手提包,得手之后逃跑,乙立马起身追赶,在追赶过程中乙将甲按在地上摔成轻伤,甲见逃不掉,于是将手提包主动归还给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的行为属于抢夺罪

B

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C

甲属于犯罪中止

D

乙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正确答案 :B

解析

【金标尺答案】B。考查法律-刑法。
A项:《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 【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故A错。
BD项:《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据此,乙的行为满足正当防卫的时间构成要件,属于正当防卫。故B对、D错。
C项:《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在本题中,犯罪已经完成,属于犯罪既遂。故C错。
综上,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