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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40.汪某与柳某共谋盗窃汽车,汪某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柳某。但汪某后来向柳某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柳某还回钥匙。柳某对汪某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汪某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柳某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汪某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

汪某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

汪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

汪某与柳某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正确答案 :D

解析

【金标尺答案】D。考查法律-刑法。帮助犯欲成立中止,须消除自己对实行者的物理上、心理上的因果性。具体而言:消除自己的帮助作用。例如,明确告知退出意思,让对方意识到自己在“单打独斗”,离开现场,或切实索回自己的帮助工具。汪某并没有切实消除自己的帮助作用,当柳某构成既遂时,汪某也既遂。故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