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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 “员工持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身份发生混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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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

解析

【事考帮答案】×。考查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新型股权形式。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委托员工持股会(或委托第三者,一般为金融机构)作为社团法人托管运作,集中管理,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作为社团法人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包括两种类型:(一)企业员工通过购买企业部分股票而拥有企业部分产权,并获得相应的管理权;(二)员工购买企业全部股权而拥有企业全部产权,使其职工对本企业具有完全的管理权和表决权。员工持股制度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企业的凝聚力的一种手段,近来越来越受到企业界的关注。实行员工持股,使职工不仅有按劳分配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还能获得资本增值所带来的利益。《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用人单位)的名义是独立的、责任是独立的以及财产也是独立的。在员工持股制度之下,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仍然存在,即劳动关系仍在,只是能够参与到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利润分配或者表决当中去,但又由于公司(用人单位)是独立的,所以即使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不会发生身份混同。综上,故本题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