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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张某将自己的手机交给7周岁的侄女小圆保管,小圆将该手机卖给了28周岁的杨某,并与之签订了手机买卖合同。小圆、杨某签订的手机买卖合同为(  )的合同。

A

有效

B

可撤销

C

效力待定

D

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法律常识。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7岁的小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杨某签订的手机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故本题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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