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公考APP
考公务员,到金标尺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金标尺公考
【材料】魏某(女)与单位签订的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单位提前一个月发出不予续签通知书。在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后,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几天后魏某发现自己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已经怀有身孕,遂要求与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称双方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并且也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不可能继续履行。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48-50题)
A
单位主张合法,与魏某已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B
单位主张合法,单位依法依规提前书面通知,且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不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C
单位主张得不到法律支持,因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如遇劳动合同到期,则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至上述期限届满
D
此争议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管辖
正确答案 :C
解析
【事考帮答案】C。考查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本案中魏某在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已经怀孕,实际上此时劳动合同并没有到期,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予续签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在,魏某有权回单位上班,并享受相应孕期待遇。故本题选C。
相关试题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
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 )。
王华2021年2月1日入职甲公司,2021年2月15日双方签订为期2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月工资15000元,试用期工资14000元。后因公司拖欠工资,王华欲解除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发生劳动争议后,魏某(女)可以如何处理?(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魏某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为( )。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根据《劳动法》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柳某在乙公司工作,2015年乙公司计划安排柳某到美国分支机构工作,为此付出15万元专业英语培训费用,并和柳某约定5年服务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