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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6. 小明有一台价值2万元的电脑,其于1月20日将电脑质押给小王,又于2月5日利用购买电脑的发票和外观照片将电脑抵押给小李并进行了登记。当所有的债权期限届满时,对于该电脑的清偿顺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小王和小李按比例受偿

B

小王优先受偿

C

小李优先受偿

D

该电脑被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由小王和小李平均受偿

正确答案 :B

解析

【事考帮答案】B。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本题中,小王所享有的质押权先于小李所享有的抵押权设立,即当债权届满时,小王优先于小李,优先受偿。故本题选B。
【本题已经审核无误,答案解析无误,请仔细阅读题目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