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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1. 根据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本案中,汽车的质权因未登记而实际并未设立

B

由于张某是自愿将汽车交给陈某保管的,因此陈某有权使用该汽车

C

若陈某开车出门发生车祸造成车辆报废,则陈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

陈某对该江铃牌汽车享有的权利是担保物权

正确答案 :A B C

解析

【金标尺答案】ABC。考查法律-民法/刑法。A项:《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故A错。
B项:《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第一款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并无使用的权利。故B错。
C项:《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的,而本项中并未体现出陈某是故意制造车祸,因此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C错。
D项:民法典规定的担保物权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故D对。
综上,故本题选ABC。
【金标尺提示】本题为选非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