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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34.关于紧急公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

B

交件的外文件可以没有“急件”字样

C

特急比特提的紧急程度更高

D

公文的紧急程度要在公文首页左上角标记

正确答案 :C

解析

【金标尺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
A项:正确,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B项:正确,加急件和特急件:一般在文件袋上方贴有红底“加急件”字样的标签。急件:外文件袋没有标签。
C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特提比特急的紧急程度更高。
D项:正确,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7.2.3紧急程度: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