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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拟承租乙位于建设东路的房屋。为保证租赁合同成立,甲向乙支付定金2000元,乙向甲出具收条“收到租房定金(大写2000)元整”。后甲看中另一处房子,不愿再与乙订立租赁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B

乙应返还甲1000元

C

乙应返还甲2000元

D

乙应返还甲4000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甲为给付定金的一方,甲不愿与乙订立租赁合同,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故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