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多选题 4.甲公司在裁减人员过程中,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

提前30日向工会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意见

B

将裁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C

陈某在第2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批准了陈某的申请,只支付他法定的经济补偿,拒绝支付额外补偿

D

考虑到冬某正在孕期,甲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了她法定经济补偿,还额外支付

正确答案 :A B C

解析

【事考帮答案】ABC。考查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AB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本案中,需要裁减30人,故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故AB对。
C项: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陈某第二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只需要支付法定经济补偿即可。故C对。
D项:第四十二条第四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冬某正在孕期,公司不能因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故D错。
综上,故本题选ABC。